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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21 CFR Part 211的"实验室控制"分章(Subpart I)对集菌仪有什么直接约束?
A:Subpart I(211.160至211.176)对无菌检验设备的管理有多条直接约束。211.160(通则)——要求检验方法的科学性——无菌检查必须使用经过方法适用性验证的膜过滤法——这直接挂钩智能集菌仪。211.165(每批放行检验)——要求每批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实验室检验——无菌检查作为无菌制剂的放行检验——集菌仪的效率和可靠性直接影响产品能否按时放行。211.194(实验室记录)——要求检验记录中应包含所用设备的标识、检验方法的描述——所以每批无菌检验记录中必须记录NAI-JJY的仪器编号和程序名称。那艾仪器NAI-JJY的审计追踪日志正好可以作为211.194中实验室记录的数据来源。